我国活性炭的品种众多,其中稻壳活性炭更加绿色、环保、健康,在食品饮料工业、制药工业等其他领域具有更加广泛的市场应用。近日,根据《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批准《T/CCOA 13—2020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为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自2020年6月15日起正式实施。
活性炭是一种经特殊处理的炭,其具有较强的吸附、脱色、催化效果,已在食品饮料工业、制药工业等其他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根据制造使用的原材料不同可主要分为木质活性炭、煤质活性炭、合成材料活性炭和其他类型活性炭四类。
其中,我国的木质活性炭和煤质活性炭应用十分广泛。然而,在绿色环保政策的号召下,稻壳活性炭受到行业关注。
据了解,稻壳活性炭是基于水稻加工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模式,通过一系列分离制取的活性炭。同传统的活性炭相比,稻壳活性炭更加绿色、环保、健康,在食品工业等其他领域具有更加广泛的市场应用。
为了迎合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模式,也为了提高稻壳活性炭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保证市场产品质量,建立稻壳活性炭团体标准势在必行。
近日,根据《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批准《T/CCOA 13—2020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为中国粮油学会团体标准,并且于2020年6月15日起正式实施。业内表示,《T/CCOA 13—2020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团体标准对绿色产业发展、产业创新与市场接轨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根据知情人士介绍,《T/CCOA 13—2020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团体标准规定了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主要适用于以稻壳为原料,经炭化、碱溶、酸化等工序制成的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
从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的分类来看,团体标准规定2类,一类是油脂加工用稻壳活性炭,用于油脂加工工艺时,其功能为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另一类是其他工业用稻壳活性炭,使用范围不局限于食品添加剂,可应用在污水处理、废气处理等领域。
从技术要求来看,《T/CCOA 13—2020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团体标准进行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其他要求三方面相关规定。其中,感官要求稻壳活性炭外观呈黑色粉末状,而在理化指标中又从油脱色率、亚甲基蓝吸附率、干燥减量等8个方面进行细分要求。油脱色率是专门针对油脂加工脱色用活性炭的吸附性能评价指标。
对于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的标签和标志来说,由于油脂加工用稻壳活性炭属于食品添加剂,其标签应符合GB29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规定等。
而包装要求同其它团标大体相同,
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具有密封、防潮性能,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
随着《T/CCOA 13—2020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团体标准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提高稻壳活性炭加工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保证市场保证市场产品质量产品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还能够指导企业充分地利用稻谷加工过程中的副产物,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开发和标准化,对绿色产业发展、产业创新与市场接轨等方面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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