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有关日韩有毒保鲜膜被疑流入国内超市的报道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事实上,PVC是否能使用在食品包装中现在还没有相应标准和约束,因为沿用了18年的老国标中未对此涉及,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讨论制定。
今天上午,记者连线质监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没有国家规定说PVC不能用于食品包装。国家针对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的标准还是在1988年颁布的。而在8年前,日本已将PVC保鲜膜中的添加剂DEHA定为环境激素物质。
市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站长黄萍表示,国家没有相关的规定说,PVC材料不能用于食品包装,事实上这种材料还曾经做过医用的输*。“这种材料要保证安全,要添加的配料是很复杂的。如果配方里的成分无毒无害,那么就是安全的。”
PVC是一种硬塑料,要将它拉成透明柔软的保鲜膜,必须要加入大量的增塑剂。DEHA是一种添加在合成树脂材料中可增加产品柔韧性及弹性的物质,在PVC保鲜膜中含量约为40%~50%。这种物质容易析出,随着食物带入人体,对人体有致癌作用。
记者随后连线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该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988年制定的《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1—88》严格地讲在适用范围中是不包括保鲜膜的,也就是说沿用了18年的这项国标并没有提到保鲜膜。
该人士称:“zui近我们也从网上看到了日韩保鲜膜的事情,我们非常重视,正准备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士,对PVC保鲜膜的问题进行研讨。如果专家认为1988年的这个标准适用于保鲜膜,那么我们将把保鲜膜加入其中。如果专家认为保鲜膜应该有新的标准,我们也将组织专家讨论制定。”
同时,她表示,这个工作已开始着手准备,对于保鲜膜的标准问题,要等到专家讨论出结果后,再行制定。
而对于保鲜膜产品卫生标准是否落后于世界,卫生部相关官员表示,制定这个标准是今年的任务之一,的标准近日将在国家卫生部公布。
记者从市食品办有关人士处了解到,本周他们将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对PVC保鲜膜是否致癌进行综合性评估,待结果出来后再向北京市民发布相应消费提醒。
关于《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1—88》:
明确标明了“不接触油或油脂食品的制品可以不控制此项指标”。适用于此项标准的是“以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无毒或低毒的增塑剂、
稳定剂等助剂制成的食具、食品包装容器、食品工业用器具和
饮料、低度酒的密封垫片(圈)”。此项国家标准颁布于1989年6月1日正式实施。到目前为止,仍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