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编制说明

2014年06月06日
资料类型doc文件资料大小61KB
下载次数0资料图片【点击查看】
上 传 人需要积分0
关 键 词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抗氧化剂,香精/香料
【资料简介】
   导读:《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且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应当标识的内容。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卫生部《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卫办监督函〔2011〕668号)的要求,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签通则》的工作。
 
  卫生部《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卫办监督函〔2011〕668号)的要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作为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组织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及部分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形成标准起草工作组。起草工作组主要成员包括:樊永祥、刘文、张俭波、王华丽、张霁月、*、戴岳、初侨、马爱进、刘鹏。 起草人员负责标准制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组织召开研讨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征集、整理和归纳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起草工作组在广泛调研我国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目前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和经营情况,对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分析。从2011年5月到2011年7月间,标准起草工作组对食品添加剂标签通则制定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多次召开由行业专家、生产和应用企业代表参加的研讨会,研究相关问题,听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企业意见,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多方征求对制定标准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工作组依据研讨会以及其他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对该标准草案进行研讨并修改文本,于2010年6月中旬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旗下子站

肉类机械网饮料机械网果蔬机械网包装机械网烘焙设备网糕点设备网干燥设备网制冷设备网油炸设备网米面机械网屠宰机械网输送设备网灭菌设备网炊事设备网豆制品设备网水处理设备网食品检测仪器网休闲食品设备网灌装机械网



关于我们|本站服务|会员服务|企业建站|旗下网站|友情链接|诚聘英才|产品分类浏览|产品sitemap|频道专场列表

食品机械设备网 - 食品机械行业专业网络宣传媒体

Copyright 2021 foodjx.comAll Rights Reserved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贾熙明律师

客服热线:0571-87759911加盟热线:0571-87858616展会合作:0571-87759655

客服部:QQ:461243178编辑部:QQ:2856177234合作部:QQ:3311374364市场部:QQ:472225306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