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展厅收藏该商铺

您好 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
深圳冠亚水分仪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文章>GB5009.3-2016 食品水分的测定标准

技术文章

GB5009.3-2016 食品水分的测定标准

阅读:994          发布时间:2019-10-11

食品标准中食品水分的测定 GB5009.3-2016

GB 5009.3-2016 食品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中所含水分根据其理化性质可分为结晶水和自由水。结晶水具有不易结冰(冰点约-40℃)和不能作为溶质之溶剂的特点,并可使植物种子和微生物孢子在很低的温度下保持其生命力。但食物组织结构所含水分大部分都是自由水,这部分水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微生物对某种食品的侵袭而引起食品变质的程度,直接影响到食品的口感和保质期。冠亚食品水分快速检测仪,能够快速的检测出食品的含水率,对于食品企业的生产具有良好的指导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法(直接干燥法)适用于在101℃~105℃下,蔬菜、谷物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卤菜制品、粮食(水分含量低于18%)、油料(水分含量低于13%)、淀粉及茶叶类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第二法(减压干燥法)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样品及水分较多的样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软糖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0.5g/100g的样品(糖和味精除外)。第三法(蒸馏法)适用于含水较多又有较多挥发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调味品、肉与肉制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水分含量小于1g/100g的样品。第四法(卡尔?费休法)适用于食品中含微量水分的测定,不适用于含有氧化剂、还原剂、碱性氧化物、氢氧化物、碳酸盐、硼酸等食品中水分的测定。卡尔?费休容量法适用于水分含量大于1.0×10-3g/100g的样品。

本标准于2017年3月1日代替GB 5009.3-2010《食品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12087-2008《淀粉水分测定 烘箱法》、GB/T 18798.3-2008《固态速溶茶 第3部分:水分测定》、GB/T 21305-2007《谷物及谷物制品水分的测定 常规法》、GB/T 5497-1985《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GB/T 8304-2013《茶 水分测定》、GB/T 12729.6-2008《香辛料和调味品 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GB/T 9695.15-2008《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GB/T 8858-1988《水果、蔬菜产品中干物质和水分含量的测定方法》、SN/T 0919-2000《进出口茶叶水分测定方法》。

传统的水分测定一般是采用烘箱干燥法,一个样品的测试需要两三个甚至三四个小时,而且还需通过天平称重、人工计算,才能得出样品的水分值(含水率)。烘箱法水分测定的低效率,不能够适应高节奏的企业生产需要。深圳冠亚水分仪科技有限研发的快速法水分仪以无需任何化学试剂、操作简单、测试数据准确等特点,有助于科研、实验、生产和工艺技术对水分快速的分析,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收藏该商铺

登录 后再收藏

提示

您的留言已提交成功!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回复您~

对比框

产品对比 二维码 意见反馈

扫一扫访问手机商铺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