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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法肉类水分测定仪检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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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8-06 09:38:59浏览次数: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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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测量范围 0.01-100% 类型 卤素水分计
国标法肉类水分测定仪检测规定:LXT-120RJ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是由深圳市莱希特公司研发生产,仪器是由称量单元和加热单元(红外技术)组成,是基于干燥失重原理来测定样品的水份含量。

详细介绍

国标法肉类水分测定仪检测规定

LXT-120RJ肉类水分仪是由深圳市莱希特公司研发生产,仪器是由称量单元和加热单元(红外技术)组成,是基于干燥失重原理来测定样品的水份含量。该原理是测量样品水分含量的基础,可以测量几乎所有样品的含水量,无论其类型和形状如何,莱希特水分仪是测试样品水分含量的可靠选择,测试原理满足GB 500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和《GB 18394-2001 畜禽肉水分*》国家标准。(GB/T 29249-2012 电子称量式烘干法水分测定仪)

肉类水分仪国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畜禽肉水分*猪肉、牛肉、鸡肉的含水量>77%,羊肉含水量>78%,既可判为注水肉,或含水量超标

肉类水分测定仪检验过程要求:
1、取样程序应使所取原始样品尽可能有代表性,取样部位和样品量能满足分析项目的特殊要求,取样量不得少于分析用样、复验和留样备查的总量。 
2、取样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得影响样品的气味、风味和水分组成。 
3、鲜肉必须用剔除脂肪、筋、腱后的肌肉,检样和复样应冷藏保存于密闭容器内,防止样品变质或水分损失。
4、采样后应尽快安排检测,分析样品较多不能超过24小时,备查留样应保存在0-4℃之间,防止肉样解冻时水分损失。
5、若检测结果水分含量超过77%,判定该被检样品水分含量超标,为不合格品,而不能随意判定为“注水肉”。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理》第十一条规定:“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场)。

肉类水分仪LXT-120RJ技术参数:

大称量值: 30g
显示分度值: 0.001g(1mg)
可 读 性: 0.01%
水分测定范围:0.01-*
称重传感器: 进口电磁力传感器
温度范围:室温~160℃
加 热 源: 钨卤环形灯加热程序:标准、快速、阶梯
干燥方式: 自动、定时、手动
加热时间范围:1~99分钟
测试参数: 水份含量%、固含量%、测试时间min、温度℃、现时重量g、测试曲线
秤盘尺寸: 直径90(mm)
显示器:LCD液显
通讯接口: 标配RS232通讯接口-方便连接打印机、电脑和其他外围设备(选配)
外形尺寸: 310*205*200 (mm) 长*宽*高
重量:3.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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