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CIP清洗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防止任何污染给食品生产造成的不合格,并把各种污染降低到zui低程度,制定该规程指导规范。
2. 适用范围
该规程适用奶粉车间的收奶、预处理、混料、杀菌均质、配料、浓缩工段的班后CIP清洗工作。
3. CIP清洗操作
3.1. 生产结束后,由各岗位操作工和预处理当班班长通知CIP人员进行清洗操作。
3.2. 所需清洗的罐类、设备和管线确定后,CIP操作人员要正确连接清洗管线。连接管线时,要注意各管接头是否拧紧,各罐罐盖是否盖严,接地阀是否关闭,并仔细检查所连接管线是否由CIP间出并向CIP间回,而构成正确循环回路。
3.3. 按照《CIP清洗时间、温度、浓度表》的要求,设置清洗液浓度、温度和清洗时间。
3.4. 开启管路中各气动阀。
3.5. 开启各回液泵,并随时检查清洗液的温度变化。
3.6. 启动后随时注意清洗管路沿线的各罐的液位变化,如有异常,立即查找原因,防酸碱打入储奶罐导致生产损失。
3.7. 清洗时,CIP操作人员应注意酸碱回收,当酸碱回液浓度较低但酸碱罐中酸碱浓度较少时,可考虑手动回收。
3.8. 清洗结束前,要检查清洗效果:
3.8.1. 奶罐、奶仓内不能有水残留;
3.8.2. 清洗后的管线、罐类、设备不能有清洗液残留,用pH试纸测残水pH值,pH值为6.8-7.2;
3.8.3. 清洗后的管线、罐类、设备应清洁、明亮,无肉眼可见杂质,无污垢,残水清澈;
3.9. 每段CIP清洗结束后,要恢复管线,同时关闭所使用的泵;
3.10. 清洗工作结束后,酸碱缸的溶液必须保持清洗前的量。如不足必须补足,然后检测酸碱浓度;
3.11. 配制清洗液所用的原料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NaOH含量≥99%;HNO3;65-68%;水质要求达到水处理所供自来水的要求。
4. 注事事项:
4.1. 当配电柜断电时,一切CIP操作立即停止。
4.2. 生产任务比较紧时,CIP主操作应对各罐或管路的清洗做好计划,以免因清洗不及时而耽误生产。如果清洗设备异常或其它各种原因所致的生产延误应向当班车间主任汇报。
4.3. 当出现特殊情况时,应及时与车间主任及工艺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