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自动翻板闸门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8、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9、每次起吊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0~200mm后,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易晃动的重物应拴拉绳。
10、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左右移动应平稳,当移动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载自由下降。
11、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的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的证明文件。当无证明文件时,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吊点是在重物起吊、翻转、移位等作业中都必须使用的,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吊点与重物重心的边线和重物的横截面成垂直)。使重物垂直起吊,禁止斜吊。
14、当采用几个吊点起吊时,应使各吊点的全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必须正确计算每根吊索的长度,使重物在吊装过程中始终保持稳定位置。
五、银川自动翻板闸门高处作业应注意: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健康,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3、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