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重庆水电站钢闸门完工验收资料
各项设备安装完成后,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监理人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1)完工项目清单;
(2)单项安装竣工图;
(3)安装用主要材料和外购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或试验报告;
(4)安装焊缝的工艺评定和检验报告;
(5)闸门和启闭机的安装、调试、试运转记录;
(6)闸门、拦污栅、启闭机单项质量检查验收证书;
(7)重大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12.1.5引用标准和规程规范
(1)《水电水利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19-1994;
(2)《水电水利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 5018-2004;
(3)《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 l05-1995;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1996;
(5)《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 82-1991。
12.2设备安装程序及其工艺要求
12.2.1一般要求生产重庆水电站钢闸门
(1)本合同各项目安装前应具备的资料:
1)设备总图、部件总图、重要的零件图等施工安装图样及安装技术说明书;
2)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技术说明书;
3)制造验收资料和质量证书;
4)安装用控制点位置图。
(2)安装使用的基准线,应能控制门槽的总尺寸、埋件各部位构件的安装尺寸和安装精确度。为设置安装基准线用的基准点应牢固、可靠、便于使用,并应保留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方能拆除。
(3)安装检测必须选用满足精度要求,并经国家批准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
(4)承包人在安装工作中使用的所有材料,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施工图样和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