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完善淀粉、酵母、柠檬酸等行业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修改单,这将对于进一步提高了污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淀粉、酵母、柠檬酸制造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以及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我国是世界淀粉生产和消费大国之一,针对淀粉工业生产的污染物排放管理,国内已发布实施了《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对于控制淀粉生产的水污染物排放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而而淀粉生产废水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可生化性较好,有毒有害物质少,但按照统一标准,废水中污染物削减率要达到90%以上,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给淀粉加工企业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针对淀粉工业废水水质特点,拟对《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进行修改,增加可协商约定间接排放限值等的要求。可以说,中间接排放要求修改为协商排放,使产生的无有害物质的有机废水补充下游污水处理厂或其他企业废水处理过程的碳源,减少污水处理能耗,也节约了双方的运行费用,对减少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2、《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目前,针对酵母工业生产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我国已发布实施了《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对于控制酵母生产的水污染物排放起着重要作用。不过,同淀粉生产废水特点大致相同,按照原有标准增加了企业污水处理负担,同时而由于进水中碳氮不高,使用常规生物脱氮工艺时仍需补充一部分碳源,这无疑也加大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
就酵母工业废水水质特点,拟对《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2—2010)进行修订,增加可协商约定间接排放限值的要求。标准修改单的发布实施将提高了污水资源的利用率,降低了酵母制造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提高污水处理厂氮磷脱除效率,促进经济与环境双赢。
3、《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同淀粉、酵母生产废水的特点一样,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也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可生化性较好,但按照现有的排放标准《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中间接排放要求,其废水中污染物削减率要达到90%以上,方可排入污水处理厂,此部分运行费用给柠檬酸企业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而对《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430—2013)进行修改,增加了可协商约定间接排放限值等要求,不仅可以减少污水处理能耗和企业废水处理成本,也将避免了由于药剂投入过多对下游污水处理系统产生不利影响,实现企业效益、环境效益双赢。
小编结语:淀粉、酵母、柠檬酸原有相关标准实施以来,对控制行业废水排放,促进行业减排与清洁生产技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2010)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修改单的发布和正式实施,也将进一步减少污水处理能耗,提高了污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制造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促进经济与环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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