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搜索右侧

今日热点

更多+

推荐专题

更多+

推荐展会

更多+

企业直播

更多+

三亚: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0.15元/吨,与水并收

2023-10-16 13:42:31 来源: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量:9257

  近日,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明确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拟在现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内单列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为0.15元/吨,采用与水并收方式。
 
  关于明确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亚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为做好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工作,规范厨余垃圾处理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97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通知》(琼府﹝2009﹞67号)和《海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三亚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琼价费管函〔2010〕45号)规定,经研究,现明确我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征收标准
 
  在现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内单列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为0.15元/吨,采用与水并收方式。为避免生活垃圾与厨余垃圾重复收费,以及按照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按标准收取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后,在相对应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扣减。
 
  二、征收范围
 
  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医疗服务机构。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后,根据执行情况,制定公布新的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政策。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标题:关于明确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食品机械设备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食品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759655;邮箱:804074602@qq.com

产品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