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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

2025-05-12 13:48:07 来源:亳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阅读量:342

  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食用植物油作为百姓餐桌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规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亳州市市场监管局于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食用植物油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将聚焦植物油生产、经营、运输、存储、使用环节中存在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交付装卸运输不规范、无证生产经营以及生产过程把控不严等问题。
 
  在此,我们向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发出倡议:
 
  一、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完善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要持续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设备设施清洁;严格生产关键点控制,发现原料异常的,要立即停止生产;落实出厂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和合格检验报告等,做到货票相符、票账一致。严禁采购非食用油及“地沟油”等回收油。
 
  四、健全完善追溯记录。要如实记录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的名称、数量、销货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建立健全完整的产品追溯记录,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五、切实保证食用植物油质量。不得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以低价植物油冒充高价植物油、浸出工艺冒充压榨工艺、将过期食用植物油精炼后冒充新油;不得添加香精香料(如乙基麦芽酚等)、色素或添加非食用物质;不得虚假标注植物调和油成分比例、生产日期、虚假宣传等。
 
  请全市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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