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难题,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障碍专项行动
1.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各地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地方登记注册,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或者通过增设审批条件、暂停办理流程、故意拖延办理、违规开展检查等为经营主体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
2.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及时摸清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情况,推动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排查,加大通报、整治力度。
3.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开展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领域专家库,集中力量对涉及民营经济的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适时推动《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修订工作,聚焦网络平台、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
4.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审批(核准)和国有企业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严厉打击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破除制约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招标的不合理限制。开展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严格行政检查标准,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加快建设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严禁选择性执法、执法标准不一。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坚决整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商事纠纷、违法“查扣冻”等突出问题。
6.严禁在招商引资中违规实施财政奖补、税费优惠、土地优惠及违规举债、过度配置资源等不当行为,依法依规制定实施招商引资政策,建立招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机制,促进各地有序竞争招引项目、资金。
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专项行动
7.研究出台《江西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依托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建立全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和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重大工程、产业链供应链、特许经营项目“一库三清单”,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对接、服务保障。在“江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常态化公布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加强对已发布项目的洽谈对接、跟踪服务和业务指导,促进项目加快落地实施。
8.加大力度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政策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和创业,鼓励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参与现代化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
9.推动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对成功发行REITs的民营企业项目,省发展改革委通过预算内基建投资安排一次性补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城市老旧资源及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
10.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围绕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重点产业目标化、清单化精准招商。完善赣商回乡投资促进机制,加快引进一批民间投资优强项目。
11.积极拓展民营企业国际市场空间,鼓励我省有色金属、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优势民营企业主动整合国际市场优质资源要素,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拓展海外业务,打造江西陶瓷、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国际品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生产基地、分销中心和展示中心等,并购海外优势企业。
12.持续打造“投资江西”品牌,精心组织世界绿发会暨绿博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活动周、赣商大会、飞行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集聚海内外各类优势资源,有针对性开展项目洽谈、对接活动,深化投资合作。
三、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专项行动
13.开展强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行动,推动在赣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鼓励各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定期更新企业融资“白名单”,助力金融服务精准对接。
14.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实现小微企业全覆盖,推动信贷资金直达基层。深入推进“信易贷”,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实现融资撮合全流程线上办理。开展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提升工程,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
15.探索完善民营企业首次融资路径,创新民营企业主体发现、信用扶植、授信安排、贷款投放等服务模式,推动全省民营企业首贷户数实现同比多增,持续扩大对小微企业无贷户服务覆盖面。
16.统筹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信用信息归集质效,加大信用赋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用好省地方征信平台征信服务功能和商会金融服务专区资源汇聚作用,引导金融机构针对民营企业研发定制化金融产品。发挥好省地方征信平台信用数据作用,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档案,鼓励省内持牌企业征信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专业的信用评价服务。
17.强化民营企业上市挂牌和发债辅导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进行融资。推动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重点支持成长型民营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为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股权资本支持。
18.纵深推进民营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完善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独角兽”“瞪羚”企业等重点拟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推动企业精准对接资本市场,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并购重组。
四、助推民营经济创新升级专项行动
19.深入实施科技兴赣六大行动,加快推进省级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持续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体系。对入选或认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应政策支持,鼓励各梯次的科技型企业进入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培育,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根据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及差异化需求,提供相对应的普惠服务、融资服务和上市服务。2025年力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200家,全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7400家。
20.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专注细分领域,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力争2025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全省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
21.深化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创建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加快推动4000家左右企业提档升级、1万家企业实施改造,打造一批“数字领航”“小灯塔”企业和“数智工厂”。支持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各地依法依规对企业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补助。
22.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做优做强,大力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开展数据企业认定工作,建立数据企业培育库,定期发布数字经济应用场景“机会清单”“产品清单”,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纳入省数字经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名单并予以支持。
23.鼓励国有企业运用资产收购、股权投资等战略性投资方式带动民营企业投资,民营企业通过合资新设、增资扩股和投资并购等方式与国有企业实现协同发展。引导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创新平台、试验场地、仪器设备等资源,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卡脖子”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各类创新平台。
24.通过品牌会、发布会、展销会、推介会等方式加大对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宣传推介,定期发布民营企业新产品、新技术运用案例,促进科技成果、企业需求、科技金融等信息有效汇聚、高效匹配。
25.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才、知识、技术、资本、数据等生产要素的使用、管理、保护机制,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加速向现代企业转型,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五、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专项行动
26.制定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举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研修班,持续实施“赣商传承”民营企业接班人培养计划。深入开展“井冈红”理想信念教育,省级层面每年举办一场“井冈红”理想信念教育专场报告会,推动市县层面广泛开展“井冈红”理想信念教育。发布2025年民营企业100强榜单。
27.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依托“万所联万会”机制,持续开展“法治赣商行”活动,推动律所与商会建立联系机制,组织律师进园入企开展“法治体检”,主动对接企业、产业发展中的法律服务需求,帮助完善内部治理,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法治民企建设。
28.开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宣传活动和“百媒进千企”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事迹,推广各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经验做法。开展“打假治敲”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网络黑嘴”和“黑色产业链”,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强化工作保障
29.结合国家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启动我省民营经济立法工作。按照国家部署,研究建立我省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民营经济形势分析。
30.强化与民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定期开展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活动,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诉求问题。
31.依托国家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畅通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含96885营商环境专线)、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江西营商全媒体、“赣问”等政企纠纷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诉求问题快速协调处理机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大力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健全长效治理,防止新增拖欠账款问题。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行信用承诺制,推广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32.打造为企服务综合平台,依托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为经营主体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综合服务。进一步提高惠企政策的覆盖面、普惠性、精准度,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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