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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解读新修订的《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

2025-05-19 10:18:37 来源:商务部 阅读量:710

  《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将于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原《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同时废止。本次《办法》修订大幅增加了餐饮业促进内容,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要求,调整规范了有关涉企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对完善餐饮业管理机制、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修订背景
 
  餐饮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在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餐饮业总体保持较快增长,餐饮消费需求品质化、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2024年全国餐饮收入已达5.57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1%,餐饮业经营主体超过1000万家。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扩大内需、制止餐饮浪费和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相关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近年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将扩内需、促消费摆在重要位置,中央多次就促消费、反食品浪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完善相关法律,颁布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对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试行办法》自2014年发布施行以来,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试行办法》部分内容已经难以适应餐饮业发展需要和行业管理工作实际,难以全面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和法律法规最新要求,难以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商务部启动修订工作以来,全面梳理餐饮业相关法律法规,赴地方、行业协会和餐饮企业开展深入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起草形成《办法》修订稿初稿。多次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20多个中央部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全国性餐饮行业协会、专家学者的意见。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21日,商务部在官方网站上就《办法》修订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对合理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吸纳。此后,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办法》修订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最终形成了《办法》发布稿。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此次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对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着力促进餐饮业健康规范发展。《办法》包括25条,较《试行办法》增加1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大幅增加行业促进条款。此次修订突出促进导向,优化餐饮业鼓励发展方向的表述,更加贴近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需求和行业发展需要。增加餐饮业对外交流合作、数字化发展、标准制修订、地方特色餐饮培育等方面的鼓励性条款,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职责中增加制定实施促进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促进平台等内容,加力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
 
  (二)细化反食品浪费有关要求。一是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规定要求,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食材管理、引导提醒、餐食及服务提供等方面以及团餐和宴席服务、自助餐服务、外卖服务等场景的反食品浪费要求。二是从优化用餐需求分析、充实菜单信息、配备公勺公筷、提供打包服务、给予光盘奖励等方面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反食品浪费工作。三是增加行业协会在制止餐饮浪费方面的有关要求,并简化其他关于行业协会的一般性职责表述。
 
  (三)调整部分餐饮经营要求。一是在提出总体性合规要求的基础上(第九条),删除有关食品安全、标价、促销行为等相关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具体条款内容,调整商家自行配送方面的有关表述,整合纳入第十四条。二是根据反食品浪费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完善餐饮服务经营者厨余垃圾源头减量等方面的要求。
 
  (四)完善商务主管部门职责。一是在商务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职责条款中,增加制止餐饮浪费和安全生产有关内容,更好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有关要求。二是将“开展行业统计”修改为“开展监测分析”,并增加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三是落实反食品浪费法要求,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可对存在严重食品浪费行为的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约谈的内容。四是根据综合执法改革实际情况,设置执法衔接条款。
 
  《办法》即将于6月15日起实施。下一步,商务部将通过培训、调研座谈等方式,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本次《办法》修订的主要背景和内容,加强宣传解读,依法履职尽责,增强行业发展信心,积极推动餐饮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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