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今日热点

更多+

推荐专题

更多+

推荐展会

更多+

企业直播

更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6-05-15 14:17:33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151

  2026年第62号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湛江鸡饭(鼎盛店)(经营者为湛江市霞山区余子餐饮店)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化州香油鸡饭(白切鸭)(经营者为湛江市霞山区珠和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荔湾区赵记河南烩面店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美团文鑫粉(莞味汤粉)(经营者为东源县何文盛粉店〔个体工商户〕)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真味白切鸡,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五)广州市海珠区铨逸沙县小吃店销售的飘香拌面(自制),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江门市信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带头鱿鱼(冰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药残留问题
 
  土华综合经营管理部付建强销售的红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丙环唑和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安心菜场(南沙市场店)(经营者为广州市南沙区姚俊氏肉丸店)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大谷仓(华建市场店)(经营者为梅州市梅江区华姨猪肉档〔个体工商户〕)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新鲜潮汕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名月轩餐饮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贞洲粥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白云区金沙坤哥美食店使用的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9.doc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5.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食品机械设备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食品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759655;邮箱:804074602@qq.com

产品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