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今日热点

更多+

推荐专题

更多+

推荐展会

更多+

企业直播

更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2026-05-15 14:57:12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2866

  为了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经营活动,根据《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25号)《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现就我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审批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我省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受理、审批等事项,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省局,做好辖内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相关监管工作。
 
  二、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公布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的公告》(2026年第7号),我省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从事以下几类食品进行道路散装运输的:1.植物油(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2.调味品(食醋、调味料酒)、3.酒类(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4.食糖(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5.淀粉糖(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应当在2026年7月1日前取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
 
  三、申请人可在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注册账户,提交申请材料。
 
  咨询地址: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期)102室。
 
  咨询电话:0898-65203151;0898-66834019。
 
  附件:1.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新办申请书
 
  2.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变更申请书
 
  3.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延续申请书
 
  4.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补办申请书
 
  5.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注销申请书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7日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食品机械设备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食品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759655;邮箱:804074602@qq.com

产品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