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关键支撑,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四川省耕地类型复杂多样,丘陵山地占比高,农机化发展存在区域不均衡、山地适用农机不足、农机服务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在此背景下,2026年5月27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已于2026年8月1日施行。这是四川省首部以“促进”为核心、覆盖农机化全产业链与全发展环节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系统完善了农机科技创新、推广应用、设施配套、服务体系、安全监管、数据治理、扶持保障等全链条制度规范,首次在省级农机法规中明确农机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新增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资质管理、农机检测上牌等刚性要求,针对性破解我省山地农机推广难、农机监管有盲区、产业发展缺支撑等痛点难点。
为确保法规各项规定落地落细、见行见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通知 》(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要强化科技赋能,健全农机创新推广体系。要立足本地地形地貌和特色农业产业需求,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农机创新推广机制,破解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瓶颈。一是强化农机科技创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搭建农机科研创新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农机企业聚焦丘陵山地、特色种养短板,研发推广小型化、轻便化、智能化、多功能适配农机装备。支持科研主体通过技术转让、合作入股、自主转化等方式,加快农机科技成果落地应用。二是优化农机推广目录管理。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实际,细化完善本地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农机产品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鉴定制度,杜绝不合格农机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建立完善农机化推广体系。落实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和人员,建立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等机制。发挥基层农机推广机构作用,积极开展农机化新装备、新技术的中试熟化、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在政策扶持方面,《通知》要求完善扶持政策,夯实农机化发展保障基础。严格落实《条例》扶持保障规定,整合政策、资金、项目资源,构建全方位农机化发展扶持体系。一是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严格执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化补贴申领、审核、兑付流程,重点向山地适用农机、智能农机、绿色农机倾斜,精准惠及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地要保障农机化专项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农机推广、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等工作。二是强化基础设施配套。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乡村道路改造等项目,统筹推进农机通行道路、田间作业通道、农机停放棚、烘干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解决丘陵山地农机“下田难、作业难、存放难”问题。三是优化金融保险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农机专项信贷、融资租赁产品,降低农机购置、更新融资门槛。引导保险机构完善农机保险险种,扩大农机作业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覆盖面,降低农机作业风险。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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