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
2014年04月16日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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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进口食品企业如有多次不合格产品记录,我国将根据研判结论发布风险预警通告,并对不良记录进口食品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控制措施。这是笔者昨日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口食品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获悉的。该新规将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进口化妆品不良记录管理将参照上述新规实施。
近年来,随着进口食品进口量迅速扩大,不合格食品发现率也在增多。此前,对于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国家相关部门只是根据质检内容,定期发布“不合格名单”,没有进一步的举措。今后,质检总局将制订对各级别不良记录所涉及企业和产品的处置措施原则,汇总发布有关信息。质检总局还将对汇总的全国不良记录信息进行研判,发布风险预警通告,公布对不良记录进口食品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控制措施。比如对列入《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已获得注册资格的进口食品企业,由国家认监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限期整改、暂停注册资格或撤销其注册等处置措施,并报质检总局。《细则》还对不良记录进口食品企业解除不良记录做了相应规定。
有业内人士表示,该新规实施后,将对进口食品行业带来一定冲击,部分不注重质量的进口商会被淘汰,行业也将得到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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