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搜索右侧

今日热点

更多+

推荐专题

更多+

推荐展会

更多+

企业直播

更多+

16项食品安全国标征集意见 铅、镉等限量有所调整

2020-09-08 08:54:25 来源:化工仪器网 阅读量:6399

  日前,国家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了一则函件,公开1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集意见。
 
  这16项标准涉及理化检验方法、微生物检验方法、生产经营规范、食品产品、污染物等多种标准类别,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等。
 
  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由2016年9月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限量标准》(项目编号spaq-2016-02)及2016年11月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项目编号spaq-2016-101)两项项目构成,待实施后将代替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征集意见稿显示,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等的限量指标。与GB 2762—2017相比,该标准根据反馈意见及相关数据分析结果,起草组充分考虑行业生产实际,相较上一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对马铃薯、酱腌菜、蜜饯、藻类及其制品、肉制品等食品中铅限量值都做出了略放宽的调整。起草组调整了羊肚菌等食用菌、海蟹及虾姑、凤尾鱼制品、旗鱼制品等食品中镉限量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添加酸水解植物蛋白的半固态调味品中某物质限量如何执行的问题,该指标修改为:添加了酸水解植物蛋白的调味品(固态调味品除外)中某物质限量皆为0.4mg/kg,添加了酸水解植物蛋白的固态调味品中某物质限量仍为1.0 mg/kg。
 
  将奶油、无水奶油分类调整至乳及乳制品,但苯并芘限量指标维持不变;将香辛料油由调味品类别调整至植物油脂类别。
 
  伴随分类调整,香辛料油中铅限量要求将由1.5mg/kg改为0.08mg/kg;将增加总砷0.1mg/kg的限量要求,以及苯并[a]芘10μg/kg。
 
  食品污染物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限量值,有利于促进食品行业发展,也有利于更好的保障人们的健康安全。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食品机械设备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食品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759655;邮箱:804074602@qq.com

产品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