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09-49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市场监管智慧化平台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年09月27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分2个包,见采购需求,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质保服务等工作。
(2)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3)交货地点: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4)质量保证期:不少于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直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8日 - 2021年10月09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包1:食品可追朔体系。包最高限价:19905249.68元
包2:餐饮监控体系。 包最高限价:11529931.81元
变更为
包1:餐饮监控体系。 包最高限价:11529931.81元
包2:食品可追朔体系。包最高限价:19905249.68元
5、更正日期:2021年09月27日12时54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性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备以上资格的投标人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授予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其资格、资质、人员证书、业绩案例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的资格授权文件,有可执行本项目业务和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能力。
(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9月28日 至 2021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启时,投标人必须持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解密或超时解密将被拒绝。请参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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