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搜索右侧

今日热点

更多+

推荐专题

更多+

推荐展会

更多+

企业直播

更多+

《烟叶烘烤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2021-12-10 08:56:39 来源:仪表网 阅读量:9410

  为完善河南省烟叶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体系,规范烟叶烘烤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运用与设施建设,提高烟叶烘烤行业减排及清洁生产水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烟叶烘烤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目前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
 
  本标准由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起草单位有:郑州中克农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省烟草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
 
  本标准规定了烟叶烘烤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源头控制、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及环境管理。
 
  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T 13611  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GB/T 15224.2  煤炭质量分级  第2部分:硫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663  醇基液体燃料;GB/T 17820  天然气;GB/T 23219  烤烟烘烤技术规程;NB/T 10419  空气源热泵烤烟房;NB/T 10420  空气源热泵烤烟房烟叶调制技术规程;NY/T 2909-2016  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质量分级;YC/T 457  烤烟散叶烘烤技术规程。
 
  能源控制:
 
  1.热源宜选用电能、生物质、天然气和醇基液体燃料等清洁能源。2.以电能为能源时,宜使用符合NB/T 10419要求的闭式循环空气源热泵烤房。3.以生物质为能源时,木质生物质块(棒)状燃料和木质生物质颗粒燃料宜选用NY/T 2909-2016中A1级产品,非木质生物质块(棒)状燃料和非木质生物质颗粒燃料宜选用NY/T 2909-2016中B1级产品。4.以天然气为能源时,宜选用符合GB/T 17820、GB/T 13611要求的高热值的天然气。5.以醇基液体燃料为能源时,宜选用符合GB 16663要求的高热值醇基液体燃料。6.以不同能源混合使用时,宜选用电能、生物质、天然气、醇基液体燃料等清洁能源混合利用,使用时遵循以上不同能源的使用标准7.以燃煤为能源时,应选择符合GB/T 15224.2要求的特低硫煤,硫分(St,d)≤0.50%。8.以燃煤为能源时,燃煤储存应采取防扬尘装置。
 
  烤房选型:
 
  1.选用装烟室为8 m×2.7 m(长×宽)的密集式烤房。在豫中和豫南烟区装烟棚数为3棚,在豫西烟区装烟棚数为3~4棚。(注:装烟室指密集式烤房挂(放)置烟叶的空间,内设装烟架用于挂置烟竿、烟夹,或散置烟叶设备。在室内一端墙壁的上侧和下侧设置有通风口与热风室连通)。2.在不同能源烤房(见附录A)中,宜安装余热回收装置。
 
  过程控制:
 
  1.在用空气源热泵烤房(见附录A)烘烤烟叶时,烟叶调制过程中的低温调湿变黄阶段、稳温排湿凋萎阶段、通风脱水定色阶段和控温控湿干筋阶段,温度控制按照NB/T 10420进行。
 
  2.在用生物质烤房(见附录A)烘烤烟叶时,储料箱在叶尖变黄、叶肉变黄、全炉变黄、支脉变黄、叶片干燥和主脉干燥等阶段确保生物质颗粒燃料充足,保障燃料供应。各个阶段严格按照生物质颗粒燃烧机使用说明书进行温度、湿度和时间等操作,其他操作应符合GB/T 23219的规定。
 
  3.在用醇基液体燃料烤房(见附录A)烘烤烟叶时,各个阶段严格按照醇基液体燃料烤房使用说明书进行温度、湿度和时间等操作,其他操作应符合GB/T 23219的规定。
 
  4.在用燃煤烤房(见附录A)烘烤烟叶时,变黄期采用热值较低的煤料,在火力要求较高的干筋期与定色期采用高热值煤料;根据三段六步式(见注)烤烟各阶段燃煤耗煤量进行燃煤配置,在升温和瞬时火力较高时添加细碎煤炭;在稳温和后期阶段添加大块煤炭至炉膛中部,可保证燃烧过程的稳定和持久性;在稳温阶段对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煤渣进行重复燃烧,充分利用其热量。
 
  5.不同能源类型烤房(见附录A),在各烘烤阶段进行余热回收。
 
  末端治理:
 
  1.生物质密集式烤房,应在排烟口安装除尘、脱硝装置,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应符合GB 16297要求。2.天然气密集式烤房,应在排烟口安装脱硝装置,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应符合GB 16297要求。3.燃煤密集式烤房,应在排烟口安装除尘、脱硫、脱硝装置,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应符合GB 16297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连片密集式烤房烟叶烘烤大气污染防治。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食品机械设备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食品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759655;邮箱:804074602@qq.com

产品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