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的金华大拇指火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大拇指火腿公司”)近日获批发酵肉制品(即食型)食品生产许可,这是自《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修订以来,浙江省首个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金华市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指导意见》获批试点后审批的首家发酵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也标志着金华火腿将进入“即食食品”时代。
火腿作为金华的“名片”和传统产业,在该市已有1400多年的历史。目前,金华市共有火腿生产企业78家,分布在婺城、金东、东阳等县(市、区),从业人员近万人。全市火腿年产量达280万只,产值超15亿元。
随着现代低脂轻盐饮食习惯的发展,以即食发酵肉制品工艺制作的进口即食火腿产品走红市场,给国产火腿市场带来冲击。金华火腿主要通过腌腊肉制品工艺制作,部分企业想转型,但由于规范缺失、生产许可受限制,企业想合规、合法、高标准生产发酵肉制品也无从下手。
“食品生产许可受限是金华发酵肉制品产业发展的一大掣肘。”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遵守“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该细则在生产场所、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和过程控制等环节没有具体规定要求,不能很好地规范高端肉制品(即食发酵肉制品)的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其他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也相对缺失。
针对这一困局,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在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的支持下,积极申请“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的试点批复,并于去年9月29日正式获批。
在争取试点许可期间,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委托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草拟《金华市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指导意见》。起草工作组对金华市发酵肉制品生产企业的加工场所、设施、设备、生产加工过程及人员卫生管理等食品安全现状进行了现场调研,多次召开会议反复研讨沟通,并经过5次修改和调整后,形成了终稿。同年11月,试点工作获批,金华市市场监管局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金华市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金华市发酵肉制品许可审查盲区得到了解决。
“该意见参考国家有关标准设定,含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等条款,要求企业在发酵前段确保控温控湿,在分割包装车间做到10万级的无菌标准。”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酵肉制品对生产环境的温湿度、卫生条件的控制有着极为严格的生产要求,含盐量约4%,出厂可即食。
“当下市场有健康化、年轻化的消费趋势,发酵肉制品的低含盐量、便捷易食符合当下市场需求,发展前景较好。”金华大拇指火腿公司创始人龚斌福介绍,公司生产传统金华火腿已有十几年,在坚守传统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求发展创新,因此在金华市获批发酵肉制品许可试点后,公司投入1000万元,根据《指导意见》对发酵间、腌制间、包装车间等生产区域进行了深度改造。
“该生产许可的获批有利于公司突破原有的产品结构,加速产品迭代升级,也为金华火腿传统产业发展打开了突破口。”龚斌福表示,新产品线已正式投产。
目前国内发酵肉制品市场相对空白,构建以高端发酵肉制品(即食火腿)为引领的新产品体系,有利于抢占火腿市场份额,把握消费新动向。据悉,除金华大拇指火腿公司外,该市共计13家火腿企业提出增批“发酵肉制品”许可项目的需求,其中包括金贸、金年、金苏等老字号火腿品牌,预计相关工作将在今年内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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