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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驴肉制品监督管理”的建议

2025-06-17 17:27:44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106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383号建议的答复
 
  李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驴肉制品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视排查力度、加大监督抽检密度、增强社会监督引导”,对加强驴肉制品监督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十分赞同。我局高度重视驴肉制品的监督管理,2024年,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河北实际,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办理了一批违法案件、打击了一批犯罪行为,有效净化了驴肉制品生产销售市场。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督促属地监管部门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根据企业需要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每家企业、小作坊都有一名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标准的人员。
 
  二、加强巡视排查力度。省卫生健康委2024年制定发布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保定驴肉火烧》,明确规定了驴肉火烧的原料要求和污染物、微生物等安全指标,为监管部门监督执法和驴肉火烧的生产加工提供标准支持。市场监管部门以驴肉制品为重点品种,在对驴肉制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飞行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精准查找违法行为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驴肉制品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驴肉等肉制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责任,索取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如实记录各类肉制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经营者强化经营场所规范化管理,不同类别肉制品分区分类存放,规范加工制作,经营现场及网络经营页面准确公示肉制品信息,坚决杜绝虚假标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三、加大监督抽检密度。2024年我省共安排六次驴肉及其制品专项抽检,共计抽检5507批次,问题发现率由最高时的26.92%降至4.84%,有效净化了驴肉及其制品市场,专项整治效果明显。2025年,继续加强对驴肉及其制品的抽检力度,紧密结合整治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对肉及肉制品开展专项抽检,聚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群众普遍关心问题,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四、增强社会监督引导。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保定驴肉火烧》地方标准的宣传培训,让相关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了解和正确使用该标准。省农业农村厅注重引入社会力量开展监督,不断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制定《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处置程序,2024年,印发《举报奖励公告》8万份,并全部发放张贴到位,省级共收到各类违法线索31次,全部处置到位,有效遏制种植养殖过程违法违规用药行为。广泛开展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举办全省基层农兽药残留限量规定线上培训,集中培训县级及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检测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资门店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产地收购商共计2.1万人次,取得良好效果。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消费者举报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线下线上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升消费者辨别肉制品质量、科学消费、依法维权能力。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以网红餐厅、无堂食外卖等新兴经营单位,以及肉制品方面投诉举报量较多、曾受过行政处罚的经营单位为重点,会同社会各界共同开展随机检查活动。鼓励消费者参与互动,对消费者关心的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信息。公示优秀生产经营单位、曝光问题经营单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良性竞争、向好发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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