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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3-08-16 11:49:04 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整理 阅读量:13390

   随着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加上在懒宅经济的影响之下,消费者对简单、便捷的美味佳肴的需求上涨,在此背景下,节时省力的预制菜应运而生。 不过伴随着预制菜关注度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预制菜的诟病也越来越多。其中就包括味道和价格不匹配、食材变质、包装损坏、卫生不过关等问题。
 
  为规范预制菜生产行业内纷纷根据各种预制菜的特性制定不同的标准。近日,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征求《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3年9月10日。如您有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广东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邮箱:gra2008@126.com)。
 
  《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团体标准(意见稿)件规定了微波加热预制菜的术语和定义、原辅料要求、规格与分类、产品要求、生产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和贮存运输。本文件适用于可采用微波炉微波加热的预制菜生产及销售。
 
  在“原辅料要求”方面,该标准,明确预制菜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畜禽肉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蛋与蛋制品应符合GB 2749 的规定;谷物、豆类和薯类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1的规定,耐高温,且高温条件下不产生有毒物质。
 
  在“产品要求”方面,该标准规定了预制菜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食品安全指标、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关于理化指标,该标准设立了过氧化值、挥发性盐基氮、组胺、固形物含量、酸价、氯化钠含量六项指标。
 
  在“标签、包装和贮存运输”方面,该标准规定,预包装产品标签预包装产品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并在包装上标注微波加热模式、时间等详细信息;单件包装应完整,风口严密,无破损。冷冻预制菜应在≤-18℃条件下贮存和运输,贮存和运输温度波动控制在±2℃以内;冷藏预制菜应在 0℃~10℃条件下进行贮存和运输;常温预制菜应存放于阴凉、干燥的环境中,避免在高温环境下进行贮存和运输。
 
  详细内容可查看下方附件。
 
  团体标准意见征集表
 
  团体标准-微波加热预制菜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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