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搜索右侧

今日热点

更多+

推荐专题

更多+

推荐展会

更多+

企业直播

更多+

《苏州大米品质分级》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3-11-08 16:35:45 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整理 阅读量:13022

  近日,由苏州市标准化协会下达的《苏州大米品质分级》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标准质量,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水稻是苏州的主要粮食作物,在粮食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据了解,目前江苏在大米品质评价标准化方面,虽然有了江苏大米(T/JSLX 001.4-2018),但其未对大米进行分类,不利于不同种类大米的种植和推广。综上所述,迫切需要一个适合苏州大米产业发展的新的品质评价标准,除了包含常规粳米和糯米外,还应加上近年来快速发展的低直链淀粉含量的半糯性水稻品种,以此来满足苏州大米产业发展的需求,促进苏州大米产业的发展。
 
  《苏州大米品质分级》团体标准(意见稿)由苏州市标准化协会提出并归口,由中国水稻研究所、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苏州市大米协会等单位起草,该标准规定了苏州大米品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苏州大米是在苏州市范围内,具有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或在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种植的粳稻谷,并经过烘干、脱壳、碾磨等加工工序制成的大米。
 
  该标准按照苏州大米的直链淀粉含量,将其分为三类,即半糯粳米、常规粳米和梗糯米,并设立了碎米、加工精度、透明度、不完善粒含量、水分含量、杂质、黄粒米含量、互混率、蒸煮食用等指标对三类大米进行分级。
 
  在包装和标签方面,该标准规定,包装应符合GB/T 17109 的规定和食品安全的要求;包装应清洁、牢固、无破损,封口或缝口应严密、结实,不应洒漏,不应带来污染和异常气味。
 
  预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加工日期、保质期限和净含量等;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
 
  详细内容可查看下文附件。
 
  附件1: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团体标准编制说明.pdf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食品机械设备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食品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759655;邮箱:804074602@qq.com

产品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