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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

2023-11-25 15:23:11 来源:天水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量:104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防范肉及肉制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肉制品质量安全,近期,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对市售猪、牛、羊肉的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持续加强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市售猪、牛、羊肉的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和全面动员,并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总局制定的《肉制品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并按照《指南》要求,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做了专门部署,为开展好此次肉及肉制品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加强监督检查,全面风险排查。执法人员重点针对辖区内的肉制品生产企业、肉类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食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肉及肉制品。一查经营资质。检查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二查肉品来源。对肉品来源是否正规,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口冷链肉类是否留存供货商证照、进货票据、报关单、消毒证明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了检查。三查两章两证。对经营的生鲜肉表面是否有动物检验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证明和检疫报告、牛羊肉是否留存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了检查。四查肉品品质。检查经营的肉品是否新鲜,对是否存在异味、腐败味、色泽不正常等情况进行了排查。截至目前,共检查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2161户次,出动执法人员4682人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已完成整改39户,未发现肉及肉制品违法违规问题。
 
  开展排查治理,督促更换整改。从11月起,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市场开办方和经营主体及早筹划,率先行动,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进行自查整改,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以按时落实新规要求。近期,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经开区分局和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生鲜灯”使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提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办法》正式实施后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截至目前,已拆除“生鲜灯”220盏,并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整改,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检查同时,执法人员还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好《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及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全面推进“电子追溯平台”使用,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确保肉及肉制品制售环节使用原料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切实提高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与安全防控意识,做到知法守法、诚信经营,保证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同时,向消费者广泛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鼓励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下一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加强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加大对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和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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