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搜索右侧

今日热点

更多+

推荐专题

更多+

推荐展会

更多+

企业直播

更多+

《消费品质量分级 空气炸锅》 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5-03-05 10:49:31 来源: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阅读量:9296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关于征求《消费品质量分级 空气炸锅》 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
 
  根据我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已组织完成由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主要撰写的《消费品质量分级 空气炸锅》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材料见附件。
 
  按照《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反馈意见表》以邮件形式反馈至联系人,逾期未复函,将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张恒  13520500525   邮  箱:dzjnzncd@163.com
 
  《消费品质量分级 空气炸锅》反馈意见表.docx
 
  《消费品质量分级 空气炸锅》(征求意见稿).doc
 
  《消费品质量分级 空气炸锅》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doc
 
  征求意见的通知.pdf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食品机械设备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食品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759655;邮箱:804074602@qq.com

产品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