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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以主体责任落实助推食品企业提质升级

2025-04-18 09:52:41 来源:衡水市场监管微信号 阅读量:12315

  为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近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召开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97号令)宣贯培训会。
 
  本次会议围绕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97号令),通过与60号令修正前后对比,明确提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抓手。《规定》通过抓住“三类人”、管好“三件事”、记好“三本账”,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确保出现问题后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本次培训重点从三方面进行讲解:一是调整规章适用范围,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规定》明确规章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有关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与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分别立法,并将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纳入规章参照适用范围。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二是优化工作制度机制,避免增加企业不必要的负担。《规定》明确“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在生产经营期间执行,同时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固化为制度文件。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与已建立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有机结合实施,避免实际执行中机械重复相同工作。三是细化监管具体要求,回应基层监管实践面临的问题。《规定》补充完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定义,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应当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层人员担任。规定监督抽查考核的方式、内容应当与被抽考对象的岗位职责等相适应,且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将针对修订内容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工作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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