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及国家钒钛高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攀枝花市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
攀枝花市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全链条监管,严控风险隐患,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守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一、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一)强化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
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召开市食安委全体会议、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食安办)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市委全会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年底前形成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省委、省政府。〔市食安办,市级各部门(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落实属地和部门管理责任。
优化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构建“包保+网格”模式,指导各级包保干部严格照单履职,确保所有获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应包尽包、应督尽督、应改尽改。推行“食品安全”共学课堂及“协同监管干部查隐患”“走进生产企业看流程”“你点我讲”等特色课堂,提高包保督导能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市食安办,市级各部门)
(三)建立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制度机制,弥补职责间隙,形成监管合力。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定期会商风险,研究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市食安办,市级各部门)
二、严格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四)严把源头治理关。
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以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动态调整,推进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清单落实落地,督促各地落实耕地土壤分类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农药科学施用增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开展芒果、豇豆等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整治。(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食用农产品顽疾风险溯源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严把粮食安全关。
严格落实粮食质量管理政策,加强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把牢粮食入(出)库质量关口。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加大违反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发展改革委)
(六)严把全程控制关。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加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注册管理,落实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制度。(攀枝花海关)推动《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落地落实,针对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标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特供酒”清源打链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组织会议营销保健食品规范试点。(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专项治理。(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落实肉类产品检疫证明查验制度和肉类产品分销加工环节信息追溯查验机制,严厉打击“无检疫证明”“虚假检疫证明”等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执行《食品运输仓储配送工作指南》,宣贯实施《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食品贮存安全监管、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按照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强化食品寄递安全管理。(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攀枝花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把风险管控关。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巩固食源性疾病监测直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提升农产品、粮食、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落实市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处置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提升检测抽样的科学性、代表性、针对性。贯彻《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核查处置管理办法》及配套工作指南,提升核查处置效能,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及预警。(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备案及跟踪评价。(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把违法严惩关。
推动市政法单位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查处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市委政法委)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春雷行动2025”,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的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昆仑”“净风”行动和肉制品犯罪集中整治行动,聚焦种植养殖、畜禽屠宰、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以及校园、农村等重点部位、重点地区、依法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等突出犯罪活动。(市公安局)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禁限(停)用药物违法使用和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市检察院)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行业禁入等制度规定,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将有关经营主体列入名单。(市市场监管局)
(九)严把输入性风险关。
开展“国门守护”行动,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不合格进口食品信息通报和召回制度。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加强国外相关技术性贸易性措施研究应对。对接上级安排开展“净海”行动,严厉打击冻品、粮食、海产品等农食产品走私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疫区冻品、不合格食品走私入境。(攀枝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任分工负责)
三、健全食品安全“四大体系”
(十)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体系。
推动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实现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持续开展“食品生产网络课堂”,强化“关键三类人”培训。用好责任约谈手段,对连续抽检不合格等企业进行警示。拓展“随手拍”使用场景,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和保护机制。宣贯《四川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加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抽查考核。(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体系。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推进检查员业务培训。(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电子档案。(市农业农村局)推广应用四川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监管部门平台对接,互通互享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攀枝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对大型生产加工过程实现数字化监管,提升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
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治理,及时通报重大敏感舆情和重要信息线索,健全完善反应迅速、应对高效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防处置不当导致舆情发酵。(市食安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办法》,指导各县(区)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市食安办,市级有关部门)持续跟进省级应急预案修订进度,适时修订全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标准化操作手册,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市食安办,市级有关部门)
(十三)健全食品安全产业发展体系。
开展“攀果”“攀菜”“攀畜”等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培育名单评选,加强“攀果”产业发展联盟建设,打造特色食品产业集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建设,全面实施农业生产源头治理、全产业链标准化、精细化监管、质量监测升级和社会共治“五大工程”。(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持续开展粮食质量追溯提升、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市发展改革委)鼓励食品工业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对食品工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开展水果质量分级试点。(市农业农村局)实施“百企千坊”帮扶行动,指导企业加强原料把关、持续优化工艺,提高质量标准。(市市场监管局)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实施“食安守护”四大行动
(十四)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加强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深入开展重点问题品种药物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推广常规药物胶体金速测。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环节规范用药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动,严格执行畜禽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重度污染区域加快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市生态环境局)
(十五)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深化“校园餐”问题专项整治。(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完善和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包经营、大宗食材招标采购、家长委员会监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制度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含初高中共用食堂)自主经营要求。(市教育和体育局)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和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在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等农村县(区)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监测。(市卫生健康委)
(十六)实施新业态新模式专项行动。
落实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治理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级有关部门)宣贯实施《网络食品抽检工作指南》《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合规指南》。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售卖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网络餐饮突出问题整治,督促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加大网络餐饮违法违规查处力度,集中整治一批主体资质不齐、地址不符、投诉率较高的商家。(市市场监管局)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市商务局、攀枝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落实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对总部在我省的连锁餐饮企业情况开展全面摸底,建立完善信息档案,落实连锁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压实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和分支机构食品安全责任,整治连锁餐饮企业突出问题。探索开展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合法合规体系检查。持续推动餐饮服务提供者实行“明厨亮灶”。强化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市市场监管局)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八)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推进《四川省新时代食品安全志愿服务工作方案(2025—2027年)》落地落实,打造“食安花城”志愿服务品牌,实施食品安全“百村千企万户”行动,探索“科普+监督+服务”三位一体共治模式。(市食安办,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对内部举报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奖励。深入开展“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市市场监管局)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宣传和科普宣传力度,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素养。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攀枝花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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