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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广告发布指引》要点解读

2026-08-03 15:06:19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量:1290

  一、《北京市食品广告发布指引》对广告主规定了哪些主体责任?
 
  食品广告的广告主是广告活动的发起者,一般是指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确保广告内容与许可文件相符。
 
  二、《指引》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规定了哪些主体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食品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广告发布前的审核把关,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接受委托,开展实验、测量、统计、调查等活动,并且明知或者应知其实验、测量、统计、调查等活动获取的数据、结论等用于广告的,应当认定为广告经营者,承担广告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三、《指引》对广告代言人规定了哪些主体责任?
 
  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食品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代言人应年满10周岁,仅能为食用过的食品作推荐、证明。为儿童食品代言时,应由广告代言人的近亲属充分、合理食用该食品。
 
  四、如果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需要分别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规定,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没收广告费用、罚款等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发布虚假食品广告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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