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即食燕窝因食用简单、方便且健康又营养等特点受到不少人士的喜爱。为了更好地引导并规范行业发展,改变地方加工企业无统一标准,产品参差不齐的局面,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立项的《供厦食品标准即食燕窝》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已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之前。
相比方便食品,即食食品食用更方便、安全,不需要额外加工处理,打开包装(或散装)即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一类食品,比如即食卤味食品、即食罐头食品、即食海味食品、凉果蜜饯以及即食燕窝等等。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加之消费市场升级背景下,消费者对简单、方便的而又不失美味的即食食品持续追求,即食市场迎来发展机遇。
即食燕窝作为即食食品细分品类在消费结构升级之下,凭借着食用简单、方便且健康又营养等特点越来越受到许多消费者的青睐。特别是现代女性为自己的身体搭配合理的健康营养,即食燕窝是一种传统滋补品的补充。但是即食燕窝市场一直存在一些乱象,如夸大、过度宣传其功效,燕窝原料产品参差不齐,“水货”燕窝产品并不少见。
随后中国检科院多年来一直跟踪开展燕窝质量安全研究和燕窝准入注册技术支持工作,并开发建立了“中国燕窝溯源管理服务平台”,企业纳入溯源体系,实现进口燕窝的全程可追溯。之后中国药文化研究会宣布成立燕窝专家委员会,并正式发布了《中国药文化研究会即食燕窝团体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推进燕窝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引导燕窝行业规范不断完善。
然而,目前即食燕窝行业还未有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同地方的即食燕窝生产各有不同,甚至同一地方不同企业生产加工标准各有不一。因此,加快即食燕窝行业相关团标的制定对于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日前,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提出并归口了《供厦食品标准即食燕窝》团体标准。
近日,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立项的《供厦食品标准即食燕窝》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该标准,使该标准更具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并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会团体标准工作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
笔者了解到,《供厦食品标准即食燕窝》团体标准规定了即食燕窝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并附录了一张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介绍。该标准并非所有的燕窝产品都适用,主要适用于以食用燕窝为主要原料,经过浸泡、清洗、挑毛等工序,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或冲调、冲泡后食用的即食燕窝。注意的是,不适用于食用燕窝投料量低于0.6%(质量分数)的即食燕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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