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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糖量计及数字折光仪检定规程》征求意见

2021-10-27 09:02:29 来源:仪表网 阅读量:7286

  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4月6日发布了《关于下达2021年度天津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由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制定《数字糖量计及数字折光仪检定规程》的起草任务基本完成。为进一步提高计量技术规范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确保规范编制科学有效,现对拟发布的检定规程公示,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折光仪,又称折射仪,是通过测量样品折射率,进而判定样品浓度或特定物理量(如果汁含糖量、防冻剂冰点、尿液尿比重)的仪器。数字糖量计(包括便携式糖量计和台式糖量计)是折光仪的一种,是利用光的折射和反射原理,自动测量溶液中糖含量和折射率的仪器。其中,糖度以白利糖度(Brix)表示,代表在20℃下,每100 克水溶液中溶液的蔗糖克数;折射率以nD表示,不同浓度的含糖溶液具有不同的折射率。
 
  传统手持糖量计/折光仪操作简单,便于携带,一般应用于饮料、罐头等食品行业的糖含量测定。但手持糖量计是通过肉眼观察目镜,读取视场内刻度线度数来获取溶液样品的含糖量,且没有测温/控温系统,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分析仪器的迭代更新,出现了越来越多高准确度等级、多功能的数字糖量计/折光仪,具有读数直观、分辨力高、自动温度补偿、检测速度快等优点,逐渐地取代了手持式糖量计。折光仪的应用范围也逐步覆盖了食品、化妆品、石油化工、医疗制药等各行各业。
 
  然而,目前并没有此类仪器的检定规程、规范及标准,国内生产企业只是针对自家生产的仪器提供使用说明书、企业标准,仪器的使用条件、测量方法及技术指标均没有统一的标准,计量部门只能参考JJG820-1993《手持糖量(含量)计及手持折射仪》检定规程进行校准。该规程包括仪器示值误差、标尺转换误差等项目,由于数字糖量计属于数字显示仪表,在被测参数信号转换过程中,会受到仪表内部和外部各方面干扰源的干扰,测量过程中会出现示值漂移,从而影响仪器测量重复性能。此外,溶液的糖度受温度影响也会产生变化。可见该规程已然不能满足数字糖量计/折光仪计量性能要求,需要增加重复性、温度示值误差等技术指标。另外,糖量计在2019年新发布的强检目录中。为更好地保证量值准确可溯源,促进数字糖量计强检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必要编制相应的检定规程,为此类仪器的计量检定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程依据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和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的规定而制定。
 
  在本规程制定过程参考了JJG 820-1993 《手持糖量(含量)计及手持折射仪》、JJG 536-2015《旋光仪及旋光糖量计》和GB/T 6488-2008 《液体化工产品 折光率的测定(20℃)》,GB/T 614-2006《化学试剂 折光率测定通用方法》。
 
  检定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20±2)℃。2.相对湿度: ≤85%。3.电源电压(220±22)V,频率(50±1)Hz,并具有良好的接地。4.仪器应平稳地放置在工作台上,不得有明显的冲击和振动,附近无强烈电磁场干扰。5.检定场所应通风良好,没有热辐射影响,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及腐蚀性气体。
 
  检定用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数字温度计:测量范围(0~100)℃,最大允许误差±0.2℃。2.电子天平:分度值不大于0.1mg,准确度等级① 级。3.分度吸量管或单标线吸量管、单标线容量瓶:准确度等级A级。4.纯水:符合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中二级水规格要求。
 
  检定周期:
 
  仪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在此期间内,仪器经修理或对测量结果有怀疑时,应及时进行检定。
 
  本规程为发布。本规程适用于基于光的折射或全反射原理的数字糖量计和数字折光仪(包括便携式和台式)的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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