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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023-03-14 15:27:00 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整理 阅读量:6451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支出用于对符合条件的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进行适当奖补。
 
  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下达安徽省用于支持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现代渔业装备设施、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达标治理等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届时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有关政策,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可以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直接补助、贴息等支持方式。具体补助标准参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执行。
 
  《细则》还明确了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综合采用择优立项和因素法测算分配资金。具体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各地开展自愿申报,并组织开展竞争性评审,确定项目县后,按照基础资源因素(40%)、政策任务因素(60%)测算分配资金。《细则》强调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不重复支持。
 
  据悉,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9月3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下一年度所辖县(市、区)任务计划,包括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需求、集中连片改造池塘面积及位置等相关情况和佐证材料。
 
  《细则》的印发有利于加强和规范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安徽省渔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强一增”行动。
 
  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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