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搜索右侧

今日热点

更多+

推荐专题

更多+

推荐展会

更多+

企业直播

更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征求意见

2023-12-12 15:57:28 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整理 阅读量:13167

  近日,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组织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2月1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代替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与原版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巴氏杀菌乳”定义;
 
  ——修改了感官要求;
 
  ——修改了指标要求;
 
  ——增加了水牛乳、牦牛乳、骆驼乳、马乳和驴乳等巴氏杀菌乳的技术要求;
 
  ——修改了标签要求;
 
  ——增加了附录 A。
 
  新版标准适用于全脂、脱脂和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巴氏杀菌乳是以单一品种生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等生产工艺制得的液体产品。
 
  该标准规定了巴氏杀菌乳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及其他。其中感官要求方面,该标准对巴氏杀菌乳的色泽、滋味、气味和状态作出详细规定,检验方法是,取适量试样置于不小于 50mL 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 。
 
  在理化指标方面,新标准将巴氏杀菌牛乳的酸度下限调整为 10 oT;巴氏杀菌羊乳的酸度上限调整为 14 oT;增加了水牛乳、牦牛乳、骆驼乳、驴乳和马乳的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等理化指标的要求。
 
  此外,新标准的附录部分,还对巴氏杀菌温度时间作出规定。(详细内容可查看附件)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食品机械设备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食品机械设备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鉴于本网发布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因作者联系方式不详或其它原因未能与著作权拥有者取得联系,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联系电话:0571-87759655;邮箱:804074602@qq.com

产品推荐 更多+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