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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酿酒评价规范 白酒企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024-01-23 16:58:57 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整理 阅读量:14378

  近日,《生态酿酒评价规范 白酒企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组织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于2024年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邮件方式(邮箱:qgbz452@163.com)反馈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生态酿酒评价规范 白酒企业》团体标准(意见稿)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由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
 
  《生态酿酒评价规范 白酒企业》团体标准(意见稿)确立了生态酿酒评价规范白酒企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条件和要求、评价要求、评价方法、结果判定。根据意见稿,生态酿酒指的是,保护与建设适宜酿酒微生物生长、繁殖的生态环境,以安全、优质、节能、低耗为目标,最终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和循环使用。
 
  在基本条件方面,该标准要求企业选址应位于生态环境良好区域,以满足优质生态酿酒需要的酿酒微生物生态环境;企业需拥有白酒生产全流程能力,应有制曲、酿造、蒸馏、陈酿、包装、贮存及废弃物处理/处置或规范暂储等完善的设备设施。
 
  在基本要求方面,该标准要求企业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生产条件应符合GB14881、GB8951要求,白酒生产过程应符合GB/T 23544 的要求。
 
  在评价指标体系方面,该标准规定生态酿酒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环境要求、资源能源、污染物、废物回收、特色指标、管理体系6个方面,在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指标。
 
  在结果判定方面,该标准明确,实施评价的组织应根据自评价及现场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评价的组织及实施、目的及范围、标准及准则、内容及指标、证据及识别、评价及过程、评估及结论等。在此基础上,必选指标分值大于等于80分,且总分需大于等于90分,可评价为生态酿酒白酒企业。
 
  详细内容可查看下文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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